儋州石屋村:项目还没批 村干部私自卖地
编辑:【石屋之家】更新时间:【2012-02-16】浏览次数:【1588】
项目还没批土地就卖了
那大镇政府紧急叫停石屋村委会售地行为,村书记称操之过急,已退钱给买地人
在规划、相关手续等没有获批及完善的情况下,有关人员就向社会公开出售“石屋农民住宅新村”宅基地,引起社会上不少人竞相购买。在接到冒坤村干部及村民的举报后,儋州市那大镇镇政府十分重视,派人实地调查,并立即叫停出售土地行为。
石屋村村主任:
半数以上村民未同意 村干部私自卖地
冒坤村属儋州市那大镇石屋村委会管辖,该村位于军屯西联农场公路旁,有一153余亩的橡胶林地。据石屋村委会主任范火明介绍,2009年7月1日,石屋村党支部书记范忠顶成立了“儋州石屋坤盛开发中心”,并自任董事长兼中心经理,任他为中心副经理,他本人拒绝参加中心的筹备会议,同时拒绝任中心的副经理一职。去年下半年,坤盛开发中心通过种种手段,仅取得冒坤村23户村民(全村60多户)签名同意情况下,就以每亩4.7万元的价格将该村153亩橡胶林地卖给儋州福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儋州阳光棕榈别墅区开发商,下简称儋州福惠公司),开发成500多套宅基地。之后,在未经冒坤村民小组、村民会议许可,也未经石屋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议论表决,同时亦未取得儋州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,于春节前,与儋州福惠公司私订销售宅基地协议,以每套8至10万不等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出售宅基地,引起社会上竞相购买。截止到今年3月4日,已有100来套宅基地被出售。考虑到该块地尚未取得合法手续,如果购买了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,将给购地人带来损失,并给村委会带来不良影响,他便向那大镇领导报告此事。3月4日当天,那大镇分管国土的陈啸副镇长、镇国土所人员等赶到石屋村委会了解情况,并责令坤盛中心立即停止卖地行为。
冒坤村民小组组长苏开河向南国都市报记者证实,村支书范忠顶曾找过他说过开发他们村这块地的事,但村里从没有就此事开过会,全村67户,签名同意的村民也只有23户,大多数村民表示,在规划、价格、补偿等相关手续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,暂时不签名。
村民范亚和说,他们支持政府部门的新农村规划,但前提是要谈好青苗补偿、征地价格、以后村民购买该宅基地的价格等才能开发。
石屋村村支部书记:
此事操之过急 已退钱给买地人
近日,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石屋村委会支部书记范忠顶。范忠顶说,冒坤村那块林地早在1993年就被一家公司征用了,但至今未开发,2004年左右,村里看着该块地丢荒可惜,就分给村民种上了橡胶。去年上半年市领导到他们村委会调研时,他就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,即拿出冒坤村位于公路边上的那块地来建设一个“石屋农民住宅新村”,统一规划、统一设计、统一建设,彻底解决农村乱占乱建问题。当时市领导认为这个思路不错,让村委会搞规划和方案。
为了便于开展工作,经村“两委”班子同意,并报经那大镇政府批准,村委会成立了坤盛开发中心,后经两委班子同意石屋农民住宅新村项目建设,同时请设计部门做了规划。去年9月3日,开发中心向冒坤村发出倡议公告,称开发中心将引资开发座落在冒坤村至那大路口橡胶林地约300亩,建一个有商贸、住宅、办公、学校、卫生等设施为一体的农民新区,目的是让村民首先得到实惠,照顾和安置一些住房困难户,从而也壮大石屋村的集体经济,提前达到城乡一体化的要求。后经过选择,他们与儋州福惠公司合作,以每亩4.7万元的价格征地153余亩。今年2月8日,那大镇政府作出批复,同意石屋新村规划建设,要求该村委会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,并按现有规划实施。
范书记承认,在这件事上他们与开发商都操之过急了,在没有取得政府部门相关手续的情况下,开发商就卖了一些宅基地。后来在镇政府的责令下,他们立即就改正过来了,要求开发商退钱。那大镇有关负责人: 住宅新村规划很好 但要按程序办理
30日上午,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那大镇有关负责人。有关负责人说,石屋村委会关于“石屋农民住宅新村”的规划很好,符合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的政策,当时市领导也给予认可。所以,在该村委会上报该项目规划时,镇领导很是重视,经三套领导班子讨论同意了该规划。
今年3月3日,有关领导在镇第十二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做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时,就明确提出“积极推进石屋、侨南、茶山等中心村规划试点建设,尽快启动石屋冒坤新村和8个文明生态精品村建设。”但石屋村委会应该是等石屋村的农民购买后,剩余的宅基地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方可以向社会出售。村委会在操作这件事时操之过急,不等政府审批就卖地,这是错误的。
该负责人表示,镇里很重视此事,已要求村委会及开发商先退钱,之后将派一个工作小组下去蹲点,指导村委会搞好该项目建设。
来自:南海网,记者:林书喜